联系我们
北京德盛商务要账公司
13146274444
13146274444@qq.com
新闻中心 >
北京要账公司讲述用绰号写的欠条有法律保护作用吗?
发布时间2021-07-03   点击:555

小杨因资金周转困难,向小王借款计人民币3000元,并立下借条一张,借条载明:“今借到王祥人民币叁仟元整(¥3000),此据。今借人:二狗。双方约定还钱时期是一个月。一个月之后,小王多次向小杨讨要,小杨以借钱不是本人借的为借口,拒不还账。借条上写的是二狗,小杨说自己不叫二狗。辩称:自己行有名有姓,叫杨明。法庭经调查得知,二狗就是杨明的绰号,村里人都知道是二狗就是杨明。且经过开庭质证、辨证和认证,杨明既未提供反证亦不同意对“二狗”的签名进行司法文字技术鉴定。


  北京要账公司了解到,债权人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,而债务人又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该债务属于非法债务(如赌债、借条系威逼所写等等),无论债务人是以本名、别名还是绰号出具借条或欠条,该债权均受法律保护,债务人均负有及时偿还的义务。但是你必须有证据证明是他本人别名,而且对方没有证据反驳。


  在签订借条的时候,讨债公司提醒避免一些小陷阱就能减少然后的官司麻烦,比如在提出写欠条的时候,一定要双方自愿的,如果不是自愿,就算借款事实存在,他有证据就可以把你推翻。签名的时候,一定要求他本人签署,最好出示身份证或者复印件,以确认署名和真实姓名一致。减少然后举证麻烦。


  法院认为,二狗系被告杨明的绰号,该绰号在当地众所周知,在被告杨明未能提供反证的情况下,应当认定借条上所签的二狗与被告杨明确系同一人。该借条合法有效,杨明未及时向王祥归还借款,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原则,属违约行为。鉴于杨明写给王祥的借条上未约定利息,该借款逾期利息可从王祥向法院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。遂判决被告杨明归还借款及利息。


Copyright © 2014-2015 北京德盛商务要账公司
aaa@aa.com 地址:北京 技术支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