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夫妻离婚现金如何分配财产
夫妻离婚时,现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。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,但双方也可协商确定具体分配比例。若能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。
例如,一方在离婚前将大量现金转移至他人名下,在分割财产时,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,认定该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财产分配调整,以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对于婚前的个人现金,应归各自所有,不属于离婚财产分配的范围。
二、夫妻离婚现金财产怎么分配
夫妻离婚时现金财产分配需区分其性质。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如一方的婚前现金财产,则仍归该方所有。若为夫妻共同财产,一般遵循以下分配原则。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若一方存在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,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三、夫妻离婚现金财产如何分配
夫妻离婚时现金财产分配,先看夫妻双方有无书面财产约定。若有且合法有效,按约定处理现金财产。
若无约定,现金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,原则上均等分割。但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例如一方有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,在分割现金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现金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,如一方的婚前现金,仍归该方所有,不参与离婚分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