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离婚有哪三样东西归女方
一般情况下,以下三样东西可能归女方:
1.婚前个人财产:如女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、车辆等,因其属于婚前个人所有,离婚时归女方。
2.婚后个人财产增值部分:婚后女方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增值部分,如女方婚前的股票在婚后增值,该增值部分归女方。
3.夫妻共同财产中女方应得份额: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,按照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,女方可获得相应的份额,如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,女方可分得一定比例的产权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的财产归属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,如财产的购买时间、出资情况等。如果涉及复杂的财产纠纷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
二、离婚后女方能争取到哪三样财产
离婚时女方能争取的财产范围较广,常见的有三样:
一是夫妻共同房产。若房产是婚后购买,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,一般也属共同财产,女方有权要求分割。
二是夫妻共同存款。婚后双方的收入等积累的存款,女方可主张平均分配。
三是其他共同财产,像车辆、贵重首饰、家具电器等,只要是婚后取得且无特殊约定的,都在分割范围内。
分割财产时遵循均等原则,但会综合考虑具体情况,比如女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可适当多分;若男方存在隐藏、转移财产等过错行为,女方也可要求多分甚至让男方少分或不分。
三、离婚后女方争取财产要满足啥条件
离婚时女方争取财产,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:
首先,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基础。若财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等非共同财产范畴,女方通常无权分割。
其次,若女方在婚姻中有法定特殊贡献,比如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。
再者,若男方存在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女方财产的行为,女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请求对其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若发现男方有上述行为,女方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