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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讨债公司:同事小金额欠钱不还,可以报警处理吗
发布时间2021-05-17   点击:573

北京讨债公司:同事小金额欠钱不还,可以报警处理吗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

 

   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 

    贪污贿赂犯罪,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、刑讯逼供、报复陷害、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,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。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,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,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,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。

 

   自诉案件,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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