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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正规要债公司:承担公司债务有哪些原则
发布时间2025-04-03   点击:39

一 有限责任原则,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出资或持股额担责,保护股东个人资产;


  二 特殊情况下的无限责任原则,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资产独立要连带赔偿,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;


  三 公司独立人格原则,公司以全部财产偿债,其财产要与股东和管理人员个人财产区分独立。
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条


  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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