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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婚姻调查;婚后赠予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
发布时间2025-09-20   点击:27

一、婚后赠予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


婚后一方受赠的房子,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受赠的财产,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,否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
例如,丈夫婚后受赠一套房子,赠与人未在赠与合同中注明只给丈夫个人,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双方均可主张分割。


但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丈夫一方,那么此房子就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妻子无权分割。


二、婚后受赠房子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


婚后受赠房子,若要不算共同财产,可按以下方式处理:


首先,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。比如在赠与合同中写明“该房产仅赠与[夫妻一方姓名],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”。


其次,赠与发生在遗嘱继承中,且遗嘱明确指定该房产由夫妻一方继承。根据法律规定,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

再者,办理房产登记时,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。不过,即便满足上述条件,仍建议保留好相关赠与协议、遗嘱等书面材料,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,以明确房产的归属,避免争议。


三、婚后受赠房产如何界定为个人财产


婚后受赠房产若要界定为个人财产,关键在于赠与人明确表示该房产仅赠与夫妻中的一方。


根据法律规定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,但有特殊情形。若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指明房产只归一方所有,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。比如,父母明确表示所赠房产是给自家子女个人的,且有书面赠与合同等证据证明,那么这套房产就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在实际操作中,需保留好相关赠与合同、声明等能体现赠与人明确意思表示的材料,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。一旦发生争议,这些证据将对确定房产归属起到关键作用。


婚后一方受赠的房子,离婚时如何分割是不少夫妻关心的问题。若受赠房属夫妻共同财产,分割时通常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、双方贡献等因素。比如双方可协商按比例分割,也可将房屋作价补偿给一方等。若为一方个人财产,则离婚时另一方确实无权分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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